2013年10月29日 星期二

從看一場五月天演唱會到思索政府應該是什麼

 演唱會中途的手機燈海

9/15 去台中聽了五月天最後一場諾亞方舟演唱會。人在現場,我深深覺得與台上演出相比,台下4萬人的螢光棒海更為震撼人心。很多年前曾看過Dreams come true的10萬人演唱會現場錄影,我想如果有一個能容納10萬人的場地,這場演唱會也是可以擠進10萬人。當然在北京跟上海其實都是10萬人的規模,反觀在台灣.....

演唱會進行中,台上也時時提及10點後會被開罰單,從第二天的新聞看到被開了114萬的罰單。而根據ETtoday的線上民調,有2/3的人認為這是主辦單位的問題。


當然我會寫這篇就表示我有不同看法,我認為這是地方政府的問題。

先撇開什麼扶植文創之類的官腔,完全從實際面來討論。首先,某個知名樂團在一個城市舉辦大型演唱會對這個城市是有利還是有弊?

以9/15這場來說,當天下午至少有4萬遊客湧進台中北區。這群遊客最少也會在一中商圈或台中市區消費晚餐與喝個飲料,更別說還有停車費用等其他公用設施使用費。以每人平均300來算,這天的消費額就是1200萬。台中市府光營業稅就收進60萬,城市GDP提昇了約略2400萬。(因為商家還需要進貨,GDP的計算會累加)

就經濟上來說,吸引大量遊客對當地是有利的,只要當地交通與相關設施能夠消化這麼多的遊客人數。

所以問題在於,你地方政府要拿出什麼場地來吸引知名團體到當地舉辦演唱會?

一般來說演唱會時間普遍落在3小時加減1小時,也就是2小時到4小時都有可能。但是普遍說來人越多時間會越長,觀眾聚集與散去所需的時間也會更長。如果是晚上7點半開場,就有可能到11點半才結束。對表演者來說,只要體力能負荷的情況下當然會想盡量唱下去。所以超時這件事,用專案管理角度來說,叫做「可預見風險」。

開罰單跟發布新聞當然是一個應對手段,但那同時也散佈一個訊息:這個城市並不是很歡迎大型演唱會。 雖然事實上,每各城市都很歡迎這種吸引眾多觀眾的活動,所以每各大城市都會有能開大型演唱會的場所。

癥結就在這邊,這些演唱會所需要的場地幾乎都是市政建設的重點。那為什麼規劃時就不願意考慮到使用時會發生的問題,比如緊鄰住宅區會產生噪音問題?

政治是眾人的事,也就是衡量不同情況與不同團體間的利益衝突而做出選擇。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所以組成政府,政府的功能會隨著時空環境而改變。為了運作的效率與效用,所以會分割部份權限組成地方政府來運作一個限定地區的事務。這才是地方分權的用意。

所以,對地方政府來說,應該要考量的是:推動一個吸引數萬人的活動對於城市會產生的利弊得失是什麼。如何擴大利與得,控制弊與失。很顯然台灣各級政府並不是用這樣的邏輯在思考,這樣終有一天,這些大型活動也會離開這個島,就像許多人離開這社會到異鄉求發展一樣。其實是這個社會將他們逼走的。



一個人的愛情療癒 讀後感

看了這本書之後,又剛好看了About time(真愛每一天),又剛好在PTT上看到一串「
謝謝你,給了我如此珍貴的一小時」的相關文章。

忽然有所頓悟。

原來感情的成敗,並不在於對象的條件的好壞,而在於我們願意投入多少。

一段感情中,如果有一個不願意付出關懷的人在其中,他就會帶給另一個人痛苦。
但有趣的是,一個人會不會在這段感情中覺得痛苦卻取決於他的對象能否付出。
他所收到的是對象的「付出能力*付出意願」(願意分享給另一半多少比例)。這是一個純粹結果論的世界,能力跟意願的乘積才是結果,光有能力或光有意願是沒用的。
如果一方比較強勢能夠逼迫另一方付出,逼迫者並不會在這段關係中感受到太多痛苦,但是被逼迫的那方可能會痛不欲生。

而感情的美麗與否則要視參與雙方的總付出,美麗的花總是需要園丁花費龐大心力才會綻放。如果只有一方肯付出而另一方不肯,這朵花就會長得艱辛,開的畏畏縮縮。

所以選擇交往對象,除了明顯可見的外表之外(其實每個人對外表都有很大彈性),
還有一個隱性的重要因素是:這個對象對感情的付出意願與能力。
感情是雙方面的事,一個只要求另一方如何如何的人是殺害感情的最佳殺手。

付出的能力可以透過條件看出,畢竟$$多的人一般比較有能力付出。可是付出的意願卻是隱而不顯的,甚至大多數人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少意願付出。
而且意願程度高低其實也是看對象不同而不同。

所以要找談感情的對象,應該要先把自己的需求排序,選出最需要的5點。
(太多條件要找到有點不切實際)

用書中給的建議就是:
尊重直覺。心中有個聲音說不適合就是不適合。
找出對自己最重要無法妥協的條件,也就是要對自己忠實。這部份才是條件。
(換句話說,條件是指如果沒有絕對不行的事情而非有的話最好的事情)
看到合乎條件的對象,就跟他多聊聊天,然後堅持下去,因為這過程可能會非常漫長。

2013年10月24日 星期四

20131024瑣事一記


前天在line群組發言時被問了明牌,當時忽然想起看到ptt stock版上眾聲看衰的HTC。

人稱雪紅阿姨的董事長在忍耐多時後終於出手怎麼可能只有新聞所說得那麼一點點的動作,眾鄉民真可謂是標準的反指標啊。

於是就報了一支,HTC看多。群組中有人回應說可以買權證,嗯...結果是我自己在昨天出手買了權証 XD

距離上一次買權証已經相隔有10年了吧,這次稍微研究一下卻發現幾乎看不懂。原來目前權証已經有這麼多種類,難怪有人專門做權証這一塊。最後使用老方法,挑了三隻各買一張,花了6000,分別是ZC元大、A1中信、元大AH。

之所以挑這三隻是因為這三隻的履約價低,接近昨天買進時的現貨價格,距離到期日也還久遠。

今天HTC漲停,這三隻分別漲了32%、17%、33%。但是我不懂為啥米A1中信17%就碰觸到漲停價位。


說說HTC。

這家公司之所以落入今天的地步,問題在於管理,沒能把資源配置再有效益的地方。這是我一直以來的看法。

所以今天王董出手整頓管理階層,我會認為是一個好的開始。一來這家公司還擁有龐大的資源,二來雪紅阿姨能先後打造出兩家股王公司,自然有相當組織管理能力。而這也就是目前的HTC需要的。

當然,市場時機其實已不站在HTC這邊,它能否再次成為股王是很有疑慮的。但是就股價來說,這支股票一路從1300大跌小回的到130.......反彈到目前2倍高度的可能性是高到足夠下點注在它身上的。


2014/1/9補充:
大約抱了一週之後賣出,HTC股價反彈到150以上後賣出,獲利約25%。但是因為總共只買了3張,金額只有少少幾千塊。在當時就沒啥米印象  >"<
今天的HTC收盤價剩下128.5,短時間內似乎還是往下,好險沒有抱久。不過權証這東西看來設定持有期限是比較妥當的,一週內就賣出比較容易控制風險。距離到期還有3個月以上,時間價值的消滅會比較慢。
但權証的難處有許多,買了這次之後就決定不適合我,不要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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