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日 星期四

關於平均收入數字的一點看法

5/1的新聞

賴清德所引用的數字來自於主計處的統計,但是單一數字看不出什麼,要把很多數字都列出來才能有所見。

比如說這個統計叫做製造業與服務業受雇員工薪資,並不是包含所有人,統計人數763萬人。而台灣的工作人數呢?

同樣根據主計處的統計,106年12月有1140.5萬人。兩者間有377.5萬人的差距,這377.5萬人包括農業、教育服務業、健康中心、其他社會工作服務業、家事服務業、創作及個人藝術表演業與公共行政及國防業等業別,亦不含廠外按件計酬者

簡單說被列入受雇員工的就是有正式工作的人,像我這種在家按滑鼠下單的是被排除在外的。跟我一樣被排除在外的還有許多被稱為非正式就業的人群,或者說是臨時工。我不能絕對的說這377.5萬人的平均收入很低或很高,因為裡面包含了高收入族群以及低收入族群,差異應該是比受雇員工更大。換句話說就是有人賺很多,也有人苦哈哈。

再回頭看受雇員工薪資,今天的媒體已經有不少提到10分位級距的問題,直接把資料貼上來
另外要注意的是這數字是包含獎金或者說是年薪/12。

也就是說年薪在737,244以上的已經是前10%(從最高數下來的76萬3千人)的高薪上班族了。
而中位數只有33,502,換算成年薪只有402,024。這個數字以下有一半的人,也就是381萬5千人年薪不到這數字,換算成美元只有13,400。

說真的,很低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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