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1日 星期三
為什麼奇美電貸款案又要官方作保呢?
在台灣的企業、銀行、與政府機關,似乎都習慣於由政府出面替廠商擔保。今天上新聞的奇美與之前的茂德都是如此,而作保的單位都是經濟部。好像每個參與的人都認為,拿納稅人的錢去貼補特定人是理所當然。所以公司經營不下去了,要政府向銀行施壓貸款;股票跌了,要政府出資護盤。
而這樣卻不算利益輸送? 許多時候偏激者會說「台灣這鬼島」,有時想想也是。整個社會早就把一些很基本的堅持與信條放棄了,不在乎公平於正義,只要有利可圖,什麼都可以扭曲。而最後的代價都是由無法迴避的小市民承擔。被韓國人打得節節敗退的雙D慘業,虧損由政府拿國庫擔保,透過銀行轉嫁給銀行的股東與納稅人。
鬼島的最大問題其實在於:這些所謂公務員,完全沒有意識到他們的身份是國家機器的一部分,不是私人企業。政府機關的運作,公平公正永遠是要比利益來得優先考慮。政府應該是搭建舞台的工人,而不是指揮的導演。整個政府機關是最需要改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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